106年桃園文化館志工招募簡章

土地公文化館外觀

桃園文化館志工招募簡章

 

一、主旨:為整合社會人力資源,發揚志願服務美德,提昇國民生活素質,結合有志投入公共服務人士,投入志工行列,同時了解土地公文化,促進人文藝術領域發展,特辦理此次招募活動,歡迎踴躍報名。

二、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三、報名資格:(一)年滿18歲以上,口齒清晰,體能佳,配合度高,具有服務熱忱及熱心參與文化藝術推廣活動者。

(二)為創造友善社會,建立互助關懷社會,帶動志願服務社會風氣,提升參與志願服務量能,建立互助關懷社會,歡迎退休人士參加甄選。

(三)每周至少服勤4小時。

四、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及500字自傳(附件二) ,可電郵、郵寄、親送、傳真至本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100號4樓,洽詢電話:03-3315212,傳真:03-3334318,電郵:tyccfd@gmail.com)

(相關訊息可上桃園市文化基金會網站:http://www.taoyuancf.org.tw/)或下載報名表格

報名表格下載:

簡章:https://1drv.ms/w/s!ApLKKbVeuJ_tj5AS3X3d2vo4kJ28Gw

報名表:https://1drv.ms/w/s!ApLKKbVeuJ_tj5AT1W8lKZDyULlDFw

自傳:https://1drv.ms/w/s!ApLKKbVeuJ_tj5ARt7RkhTEPxcHP-A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截止

六、甄選方式:書面報名經審核合格者,預定於105年12月上旬開始安排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於106年1月1日起開始上線。

 

七、甄選程序

(一)通過面談者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必須接受基礎訓練12小時及特殊訓練12小時,(基礎訓練證書,可上臺北e大線上課程取得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證書),特殊訓練課程由本會安排聘請專業人士擔任講師,內容包括台灣土地公淵源由來、桃園市歷史及土地公信仰特色、土地公信仰與庶民文化等,上課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安排。

(二)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後,即可獲選為桃園(土地公)文化館志工,發給實習證,由桃園文化館管理人員負責帶領實習上線,認識環境及各項工作說明,實習4到6個月期間,開始記錄服勤時數。

(三)實習表現良好,經文化館管理幹部會議通過,並經報請文化局核備,始成為志工隊正式隊員,得核發志工服務證、志願服務紀錄册及享有志工保險等福利,同時發給服務證及通訊錄。

 

附件一 桃園文化館志工報名表(以下各欄請務必填寫)      (收件編號:      )

姓   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   年月日 現職
身份證字號 學歷
聯絡電話 (O)(H)             手機:
住址
電子信箱
專    長 □電腦   □美工  □攝影  □文書處理  □導覽  □其它 (      )
語    言 □國語  □客語  □閩南語  □英語  □日語  □其他()
經    歷
志願服務

教育訓練

上過志願服務教育訓練請打ˇ

□基礎訓練   □特殊訓練

□志願服務紀錄册(編號         )
服務時段
上午0900-1300
下午1300-1700
周一休館
周二
□上午□下午
周三
□上午□下午
周四
□上午□下午
周五
□上午□下午
周六
□上午□下午
周日
□上午□下午

 

*本會得視情況調整服務時段

附件二 自傳

姓   名
500字自傳 (含:個人背景、專長、興趣、曾參加文化活動的類型、參加甄選之動

機、文化志工應有的態度及加入桃園文化館志工隊的期許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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