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土地公文化館大河之市特展策劃辦理案

土地公文化館大河之市特展策劃辦理案

公告日:106/07/25

 

招標機關名稱 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聯絡人及電話 姚孟吟(03)3315212  分機 410
傳真號碼 (03)3334318
招標公告網站 http://www.taoyuancf.org.tw/
標案名稱 土地公文化館大河之市特展策劃辦理案
標案案號 1060720-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299 勞務類其他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預算金額 新臺幣 900,000 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公告日 民國 106/07/25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開標日期前,在上班時間內(1000~1700)至桃園市文

 

化基金會(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00 號 4 樓)索取。

投標地點 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

路一段 100 號 4 樓),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均可。

截止投標 民國 106/07/31      時間:17:00
開標時間 民國 106/08/01      時間:10:00

 

開標地點 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

路一段 100 號 4 樓)會議室開標。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15 日止。
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

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 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 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

明 、立案 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 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 登記證,業自 98 年 4 月 13 日停止使用,應以列印

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 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 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 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 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 融機於截止投票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 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 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查覆單經塗改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 權人員、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附註事項 其餘投標內容詳見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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