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土地公文化館資訊系統整合維護案招標公告

106年土地公文化館資訊系統整合維護案招標公告

公告日:106/08/17

招標機關名稱 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聯絡人及電話 游先生(03)3315212 分機 409
傳真號碼 (03)3334318
招標公告網站 http://www.taoyuancf.org.tw/

 

標案名稱 106年土地公文化館資訊系統整合維護案
標案案號 106081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845資訊軟體服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預算金額 新臺幣160,000元(含營業稅)
招標方式 取最有利標精神
決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及企劃書
公告日 民國106/08/17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開標日期前,在上班時間內(0930~1730)至桃園市文化基金會(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00號4樓)索取。
投標地點 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00號4樓),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均可。
截止投標 民國106/08/22 時間:17:30
開標時間 民國106/08/23 時間:10:00
開標地點 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00號5樓)504研習教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
明 、立案  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應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於截止投票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附註事項 其餘投標內容詳見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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