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土地公文化館「八面威風-家將特展委託專業服務案」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111/12/15
[機關代碼]98229985A
[機關名稱]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00號4樓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03)3315212#408
[傳真號碼](03)3334318
[電子郵件信箱]yucih85@taoyuancf.org.tw
[標案案號]11202002
[標案名稱]八面威風-家將特展委託專業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3,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是
補助機關 3.80.3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3,5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111/12/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4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00號5樓5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0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影本。
2. 立案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 公司組織: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 98 年 4 月 13 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廠商倘符所得稅法第 4 條規定免納所得稅者免附,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 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向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申請,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蓋章者無效)。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五)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會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單位:桃園市文化基金會(03-3315212#408)吳小姐。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 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廠商人員出席開標請配戴口罩,並於進入本會時配合量測體溫及消毒,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出席或另派代表與會。
7.本案評選委員會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
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最有利標]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15212#408
連結: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searchTenderDetail?pkPmsMain=NzAxNjgxN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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