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花

文基會簡介

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於民國72年由當時徐縣長鴻志勸募,成立桃園縣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79年依據文建會、省教育廳指示變更為財團法人方式管理。

本會章程規定,市長為當然董事長,自106年起接受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委託營運土地公文化館,及執行協助影視拍攝與發展中心,後又陸續承接桃園市國樂團、土地公民俗藝術節、桃園電影節,並於112年底將正式營運中原文創園區等相關業務。

致力於促進文化藝術正向發展,健全桃園文化音樂藝術之展演環境、獎助文化藝術事業、拓展觀光休閒及各項文創產業,藉以提昇市民文化素養與生活品質。

​核心價值

以致力推動桃園文化與藝術發展為使命,透過文化資源整合,打造跨領域藝文發展平台;並建立公部門與民間企業協力合作模式,引進各項軟硬體資源,合作舉辦藝文活動。同時發掘、扶植及培育藝文相關人才,提升館舍營運功能,為桃園建立永續共好城市,以國際化視野建構城市文化意象。受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委託,營運桃園市土地公文化館、土地公民俗藝術節、桃園協助影視拍攝與發展中心、桃園電影節、桃園市國樂團、中原文創園區及桃園城市創意設計中心。

核心價值

未來願景

未來願景